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7.至于其它星球居民的宗教敬拜,一般来说,其中那些不拜偶像的人都承认主是独一神。他们敬拜的神性不是不可见的,而是可见的,因为事实上,当神性向他们显现时,祂以人的形式显现,就像祂以前向地球上的亚伯拉罕和其他人所显现的那样。凡敬拜人形式的神性之人都蒙主悦纳。他们还说,没有人能正确敬拜神,更不用说与祂联结了,除非对祂具有某种可被理解的概念;只有神拥有人的形式,这种概念才有可能。如果不这样来理解神,那么内视,即思想神的能力就会丧失,如同肉眼视觉聚焦于无边无际的太空时的情形。在这种情况下,思维必然滑入自然界,并拜自然为神。所有星球的居民都崇拜人形式的神性,也就是主(AC 8541-8547, 10159, 10736-10738)。他们乐于听说,主实实在在变成了人(AC 9361)。不以人的形式来思想神是不可能的(AC 8705, 9359, 9972)。人能敬拜并热爱他对其有某种概念的任何人,而不是一个概念也没有的任何人(AC 4733, 5110, 5633, 7211, 9267, 10067)。主接受所有处于良善并敬拜人形式的神性之人。
9383.“耶和华一切的话、一切的典章”表圣言中系属灵状态和属世状态下的生活准则的事物。这从“耶和华的话”和“典章”的含义清楚可知:“耶和华的话”是指圣言中系属灵状态下的生活准则的事物,如下文所述;“典章”是指圣言中系属世状态下的生活准则的事物。之所以说“属灵状态下”和“属世状态下”,是因为一般来说,每个人都有两种状态。一种是内在人所特有的,适合内在人,被称为属灵状态;而另一种是外在人所特有的,适合外在人,被称为属世状态。内在人的状态之所以被称为属灵的,是因为它受属于天堂之光的真理和属于这光的热,也就是爱的良善影响。这光被称为属灵之光,因为它光照理解力;这热被称为属灵之热,它是爱并点燃意愿。正因如此,内在人的状态被称为一种属灵状态。而外在人的状态之所以被称为一种属世状态,是因为它受属于尘世之光的真理和属于这光之热的良善影响;这热也是爱,不过是对诸如存在于世界上的那类事物的爱;因为一切生命之热都是爱。正因如此,外在人的状态被称为属世的。属世状态下的生活准则由“典章”来表示;而属灵状态下的生活准则由“耶和华的话”来表示。
这二者皆源于圣言,因为生活的一切准则都在圣言中。它们含有生命本身在里面,因为从主,就是生命本身发出并将继续发出的神性真理就在圣言中。由此可知,圣言中的一切都是生活的准则;而且那里的一切都与生活有关;这从圣言的一切所基于的两条诫命可以看出来,关于这两条诫命,我们在马太福音中读到:
耶稣说,你要尽心,尽性,尽意,爱主你的神。这是诫命中的第一,且是最大的。其次也相仿,就是要爱邻如己。律法和先知,都系於这两条诫命。(马太福音22:37-40; 以及马可福音12:29-31)
“爱神和邻舍”就是生活的准则,因为生命的一切皆属于爱,以致没有爱,就没有生命;爱如何,生命就如何。“律法和先知”是指整部圣言。
5378.一些灵人来到我这里,但却沉默不语。然而,过了一会儿,他们开口说话了,但不是作为许多个体说话,而是他们一起作为一个人说话。我从他们的说话方式发现他们具有这种性质:他们想知道一切,渴望解释一切,以这种方式确信某事是真的。这些灵人很谦虚,声称他们所行的不是他们自己想到的,而是受别人启发,尽管看似是他们自己想到的。就在这时,他们开始受到其他一些灵人的骚扰;我被告知,这其他灵人构成肾脏、输尿管和膀胱的区域。他们对这些灵人的反应也是很谦逊的,然而这些灵人仍不断麻烦和骚扰他们;因为这就是那些与肾脏有关的灵人的性质。他们因无法通过自己的谦逊胜过这些灵人,便采取符合其性质的行为,也就是说,使自己膨胀,由此造成恐惧。于是他们似乎放大了,不过仅仅作为一个人放大了;这个人的身量膨胀得就像似乎支撑苍天的阿特拉斯(古希腊神话中的擎天巨神);他手里出现一支长矛;不过,除了造成恐惧外,他根本不想造成任何伤害。于是,属于肾脏的灵人从他那里逃离;这时,随着他们逃跑,只见一个灵人在追赶他们;然后又见另一个灵人从那个放大之人两脚之间的前面飞来。那个放大的人似乎还有一双木鞋,他把鞋子扔到那些属于肾脏的灵人身上。
天使告诉我,这些使自己变大的谦逊灵人就是与腹膜有关的灵人。腹膜是环绕并包裹所有腹部内脏的常见膜,与环绕并包裹所有胸部内脏的胸膜一样。由于这种膜如此广泛,并且较其它膜来说比较大,也能膨胀,所以属腹膜区域的灵人在受到其他灵人的骚扰时,被允许显为放大的人,同时以恐惧进行击打,尤其击打那些构成肾脏、输尿管和膀胱区域的灵人。因为这些内脏或内在器官在腹膜皱襞里面,被它固定。木鞋代表诸如由肾脏、输尿管、膀胱所吸收并输送的最低级的属世物质。因为“鞋”表示最低级的属世事物(参看259, 4938-4952节)。这些灵人声称他们所行的都不是他们自己想到的,而是受别人启发;这种说法将他们与腹膜联系在一起,因为腹膜也具有这种性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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